党委保卫部|安全管理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部门简介 | 平安校园 | 消防园地 | 办事指南 | 下载中心 | 联系我们 | 青大首页 
平安校园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失物招领 
 报警求助 
 警示钟 
警示钟
当前位置: 首页 > 平安校园 > 警示钟 > 正文
 
高校学生安全警示案例70-71
2024-06-19     (点击: )
[字号: ]

交通安全意外典型事件

XXXX年5月25日,某校XXXX级学生王某邀请了5名同学在校外餐馆共进晚餐。次日凌晨1点半左右,王某在酒精影响下且无机动车驾驶证,执意骑乘同学的无牌摩托车,意图送餐馆老板娘回家(因平日与餐馆老板及老板娘关系熟络)。然而,在返回途中,他逆行撞上了路边依法停放的大货车,导致了一场严重的交通事故。经120医护人员现场紧急抢救,王某终因伤势过重不幸离世。

事件结果:王某的违法行为及对同学朋友劝阻的不理睬,最终酿成了这场无法挽回的悲剧。他不仅失去了自己的生命,更给家庭带来了深重的伤害,让同学们失去了亲密的朋友。

事件警示:大学生应当时刻警醒,珍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自觉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在聚餐时,同学们应适量饮酒,不过分劝酒,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面对醉酒情况,其他同学应积极承担起照顾责任,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与生活环境。


关闭窗口
 

Copyright(C)2016   青岛大学党委保卫部、安全管理处    版权所有

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