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典型案例
近年来,诈骗分子利用大学生涉世未深、缺乏法律常识、禁不住外界诱惑等弱点对大学生实施诈骗、利用大学生帮助诈骗的案件不断增多……
案例一:2023年1月至3月,陈少楠(17岁,福建省宁德市管阳职业中学学生)通过境外通联软件联系境外诈骗团伙,以200至250元每小时的价格承接语音转接业务,陈少楠发展慕孟康等8名在校学生为团伙成员,使用团伙成员及其亲属名下电话卡,利用智能手机远程控制软件,为境外诈骗团伙提供语音转接服务,致使多人被骗。陈少楠等9名在校学生均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2022年3月31日14时许,学生郭某某接到一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天猫客服,称其登记了天猫的商户信息,该商户信息会扣钱,如果解除这个商户信息需要双方填写一个回执单,后对方自称转接到农业银行线路,说要做一个资产保护,学生向对方分别转账11274元、1900元,共13174元,随后学生发现被骗。
案例三:2023年1月30日至2月1日,庞星云(17岁,江苏省扬州市某高校学生)在明知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提供其持有的银行卡及手机银行APP帮助其收款、转账,为诈骗团伙提供人脸验证、支付结算等服务,交易金额达67万余元,庞星云获利4900元。目前,庞星云等人已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在此提醒广大大学生,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信息,均属违法行为。如为他人实施网络电信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达到一定情节时,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希望大家时刻保持警惕,避免成为电信网络犯罪的“帮凶”,如发现上述不法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