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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怎样对待小偷小摸行为?
2006-07-03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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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外来人作案不同,外来人员作案一般案值大、损害严重,一旦发现应立即报案。内部人员作案,其具有案值小、经常频发,实属小偷、小摸行为,如:有些宿舍里经常发生丢失衣物的情况,晾出去的衣服一会儿就不见了;有的同学新买来的化妆用品也经常不翼而飞;更有的同学放在钱夹里的现金也时有或30元或50元短少了的莫明其妙。报案吧,损失不大,保卫部门不予立案,不报吧,三天两头丢失东西,对一些经济条件不太好的同学,也确实是不小的损失,长此以往还会影响生活、学习,若不能制止这种行为的发生,同学之间胡乱猜疑指责,很容易造成矛盾隔阂,势必会影响团结,还有人在无证据的情况下凭想象、凭猜测,自行乱搜一气,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对此,我们同学应采取的正确做法:一是报告,向院、系领导或保卫部门如实反映小偷小摸的情况,由领导视情况给予适当的指导解决,或个别谈话,或面上教育。二是同学之间自己教育自己,同宿舍的班干部、先进优秀分子要主动召集大家谈话,出于挽救人、帮助人的思想,有问题讲在当面,分析利害关系,用多数人做个别人的工作,相信会有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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