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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水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19-12-10     (点击: )
[字号: ]

(2018年5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学校大面积停水、停电事故,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学校水电设施以及供水、供电安全,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办公及生活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成立青岛大学水电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全面负责水电突发事件发生时全校范围内的应对处置工作。

(2)快速反应。快速高效,正确应对,果断处置。

   (3)预防为主。职能部门加大对水电设施、管网、线路的维修、保养和日常检查,排除隐患,保持水电正常供应。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青岛大学水电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

     组  长: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

成  员:后勤管理处能源管理服务中心、物业中心、校园管理科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组建应急抢修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监督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事故发生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指挥事故抢修、组织事故调查。

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应急抢修队。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担任。

2.2 水电突发事件应急抢修队

    队  长:后勤管理处能源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

成  员:能源管理服务中心、物业中心、校园管理科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做好应急抢修专用物资的储备工作;发生事故时,组织人员实施救援行动;向指挥小组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供电、自来水、消防等部门发出救援请求;事后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应急行动

3.1 接市有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时

后勤管理处在接到停水停电通知后,立即向水电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汇报,并在学校公告栏、学校网站、后勤网站发出通知,及时通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和后勤管理处饮食服务中心、教室场馆服务中心、物业中心等相关单位做好停电期间的教学安排、学生生活安排及应急防范工作。

3.2突然大范围内停电时

后勤管理处应迅速联系青岛供电公司调度处,问明停电原因、恢复供电时间等情况,及时报告水电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及时通知各相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协调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做好水电开关的关停与开启工作。如果停电时间较长,水电突发事件应急抢修队派专人协助饮食服务中心安装自备发电机。组织人员迅速深入各配电室(点)查明自身情况,根据10KV外线供电情况,及时恢复校内正常供电。恢复送电时要严格按照程序操作,送电完毕后,维修人员要详细检查配电室、食堂、实验室等用电部门供电是否正常,防止送电后引发的其它故障。

3.3 接到通知市供水管网故障或水压突然降低时

后勤管理处应及时了解掌握故障的原因和恢复供水的时间,及时报告水电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将故障原因和恢复供水时间及时通知各相关单位,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水压突然降低应迅速查看校内供水管网情况。如果属于市供水管网的原因,应及时联系青岛市自来水公司和辛家庄管线所,问明原因并通知各相关单位做好准备工作。如果属于校内供水管路的原因,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并安排专人值班,尽快恢复正常供水。

    市自来水热线电话:12319。辛家庄管线所电话:85872217。

    3.4遇暴风或雷雨天气时

    水电突发事件应急抢修队和各级值班人员全部进入值班岗位,时刻注意水电运行情况,物业服务中心备好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能源管理服务中心派出专人定期巡视10KV外线运行情况,如果发现问题,除派专人监视外,应立即通知供电公司排除故障。进入雨季前,要派专人定时巡视10KV外线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供电公司排除,物业服务中心做好避雷设施检测。如果大面积停电按3.2操作。夜间停电,值班电工要密切配合变电所值班员,做好检查和恢复供电的各项工作。

    3.5校内供电设备、线路和楼宇发生火灾时

第一时间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通知校保卫处110值班室。水电突发事件应急抢修队、能源管理服务中心电气负责人和电工维修班长应迅速到达起火地点。首先切断电源(如果是夜间应考虑照明电源或携带照明工具),迅速组织灭火(供电设备严禁用水灭火),尽快查明起火点和着火原因上报。制定修复方案,尽最大努力恢复正常供电。

4附则

4.1 预案修订

发生下列情况应对预案进行修订: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发生变化;

    (2)因为其他原因认为需要修订。

4.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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