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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季学期开学初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9-03-11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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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季学期开学初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医学部,校职能各部门,校直属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开学前后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认真落实全省“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动员大会精神,遵照校领导开学初在中层干部研讨班上的报告要求,切实保证学校的安全稳定,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开学初的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开学初是各类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期,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所面临的形势,保持高度的警觉,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下好先手棋,打好动仗,做好稳预期,稳思想、稳人心的工作,防范和遏制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一岗双责,分工负责”的要求,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认认真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二、检查重点

按照全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视频会议部署要求,重点排查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舍安全、实验室安全、食品及饮用水安全、卫生防疫、网络安全、特种设备及校园周边等领域安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精心梳理,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坚决消除各类隐患。

三、检查分工

按照《青岛大学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相关部门要主动组织相关人员对所属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分工如下:

1.学校总督导检查组。由学校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深入学院和部门进行安全稳定工作督导检查。

2.学生管理及公寓安全检查组。由学生处牵头,相关部门参与,负责对学生相关安全工作及公寓安全等进行检查。
3.实验室及校舍安全检查组。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相关部门参与,负责对全校实验室及校舍安全等进行检查。
4.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检查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基建处等相关部门参与,负责对全校安全生产情况及食品安全等进行检查。
5.消防及校园安全检查组。由安全管理处牵头,相关部门参与,负责组织对全校消防、交通、治安等校园安全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1、上述检查分组牵头部门根据分工情况主动组织好检查工作,通过检查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抓好整改落实。对重大隐患风险问题要及时向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查自检工作,要通过自查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方案并形成自查报告。对重大隐患需要主管部门支持和学校协调解决的,要及时向安全管理处提交重大隐患整改申请。
3320日前,请各检查组牵头单位和各自查单位将检查问题清单、自查报告、重大隐患整改申请表等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安全管理处防火安全科(慎行楼108109房间),电子稿发送qduxf119@163.com。联系电话:85953307

 

 

青岛大学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9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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