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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新生消防培训及逃生演练的通知
2017-09-05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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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新生

消防培训及逃生演练的通知

各学院:

为切实增强广大学生的消防安全素质和逃生自救能力,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按照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教育局、青岛警备区联合下发的青公发[2017]34号《关于开展消防知识“进军训”活动的通知》、《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和我校2017年学生军训和入学教育工作安排,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消防知识“进军训”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9月8日至9月26日

二、目标任务

在新生(2017级全体本科及研究生新生)军训中有计划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知识讲解、消防技能培训、疏散逃生演练等内容作为新生军训的“固定动作”,切实提高师生及学生家庭消防安全素质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为建设平安岛城平安校园打牢消防安全基础。

三、活动内容

(一)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课堂。举办一次消防知识讲座,并组织观看一次火灾警示教育片、演练一次灭火器材、体验一次火灾报警和初起火灾扑救等活动。

(二)组织灭火逃生应急演练。各学院要组织开展一次灭火逃生应急演练。演练前,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演练方案,组织师生熟悉逃生路线和演练流程。要模拟火灾真实场景,组织实施避险、疏散、逃生、应急处置等多种科目,真正让师生在演练中学会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等安全技能,切实提高师生自防自救能力以及学校应急疏散能力。

(三)参观防火安全科普教育基地。各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师生参观一次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要借助消防博物馆、消防队(站)和消防宣传大巴车等防火安全科普教育基地相应设施、器材,组织师生实地参观,开展逃生体验、报警体验、灭火体验、应急救护等活动,全面增强师生消防安全素质。

(四)丰富消防宣传教育手段。各学院要组织师生关注“山东消防”和“青岛消防”微博、微信。要充分利用军训间隙,组织师生举办消防知识竞赛、消防主题班会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激发师生自觉学习、传递消防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具体实施方案

(一)各学院确定一名联络人,于2017年9月12日17时前,将所制定的新生消防灭火逃生疏散演练及培训计划纸质及电子版报安全管理处防火安全科(电子版可通过协同发安全管理处防火安全科刘巧迪,或发送至邮箱:qduxf119@163.com)。

(二)安全管理处汇总各学院灭火逃生疏散演练和培训计划及实施时间后,综合全校新生军训情况统一安排实施演练的时间和地点,并将安排通过协同发送给各学院负责人及联络人。

(三)各学院按安全管理处统一安排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实施演练,演练过程中所需器材由安全管理处提供。

(四)演练结束后,2017年9月27日17时前,由各学院联络人负责将演练情况总结(含纸质和电子版)报安全管理处存档,纸质版需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突出工作重点。深化消防宣传“进学校”工作是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教育的有效途径,是提升师生消防安全素质的长久之计。各学院要将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作为提升师生综合素质的有效抓手,务必高度重视,认清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加强工作协调,严密组织实施。各学院要及时与安全管理处防火安全科联系(慎行楼108、109,电话 53307),确定培训时间及培训内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指定专人负责关键环节和地点的组织指挥,全面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

(三)强化工作保障,创新工作模式。各学院要从注重实效、推动工作的角度,积极沟通协调,争取各方支持,建立相关制度,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思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模式和工作制度,推进消防安全教育。

(四)此次新生消防培训及逃生演练工作,将纳入各学院年终考核成绩中,请各学院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

 

青岛大学军训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9月5日

 

附件【关于做好2017新生消防培训及逃生演练工作的通知.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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