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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校大门管理的通知
2010-10-26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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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校大门管理的通知


为整顿校园交通秩序,加强校园的交通管理和治安管理,以保证校园良好的交通秩序和治安安全,创建平安校园。保卫处定于3月20日起,对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进行《出入证》检查。具体检查办法如下:

1、凡是我校公、私机动车辆,一律凭《青岛大学车辆出入证》进出校园,还没有办理车辆出入证的车辆,请尽快到保卫处治安科(慎行楼109室)办理。《车辆出入证》应放置于车前风挡玻璃后较明显的地方,以便于识别。

2、本校师生员工乘坐出租车进入校园,凭工作证、学生证或学校发放的有效证件,在大门登记处亮证进入。

3、外来车辆一律在大门登记处登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

4、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须按规定的路线和速度行驶,并按照指定的地点停放。

5、晚11:30分至早5:30分各校门关闭。凡本校师生、员工所驾乘车辆确需进出校园者,须按规定的校门进出并在大门门卫处登记:

进出中心校区西院的车辆,请走西院1号校门(西大门)。

进出中心校区东院的车辆,请走东院1号校门(南大门)和东院3号校门(原纺干大门);

其他各校门晚11:30分关闭后,没有特殊情况不予开门。

望广大师生员工给予配合和支持,共同创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青岛大学保卫处

200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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