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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保卫部 安全管理处工作职责
2016-06-08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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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管理处是学校安全管理作的主管部门,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和公安机关指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校党委、行政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措施及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校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协助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和一般政治、刑事案件,侦破重大案件。

三、在校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督查重点要害部门和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及落实情况,做好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四、负责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和外事保卫,确保活动秩序和人员安全。

五、开展政治保卫工作,收集掌握各种动态信息,及时向校党委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

六、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负责相关安全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七、负责全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学校防火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检查各单位贯彻消防法规、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实施消防演练、排查消防隐患、维护消防设施、落实主体责任。负责学校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协助消防部门处置校园内火灾事故。

八、负责校园交通安全及门禁道闸系统管理,制定校内交通规则,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九、负责学校公共区域技防建设及管理,维护视频监控系统和无线报警系统,对学校监控中心进行日常管理。

十、配合公安部门对师生员工集体户口进行日常管理。

十一、负责对保安公司、物业公司监督、检查、考核,指导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

十二、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治安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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