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保卫部|安全管理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部门简介 | 平安校园 | 消防园地 | 办事指南 | 下载中心 | 联系我们 | 青大首页 
 安全教育云课堂 
安全教育云课堂
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全教育云课堂 > 正文
 
安全教育云课堂第四十四讲
2025-10-13     (点击: )
[字号: ]

案例二:

某高校一名学生多次通过VPN翻墙软件违规登录境外网站,浏览不良信息,并以截图、录屏等方式保存后转发至宿舍微信群内,随即被公安机关调查并谈话;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互联网管理相关规定。后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为12个月;同时记入本人档案、如实向用人单位反馈相关情况。



  案例示警:


国务院《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擅自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此外,使用“翻墙”软件获得不实言论、信息后,通过社交平台进行传播、散布、造谣,情节严重的,或将受到刑事处罚。


关闭窗口
 

Copyright(C)2016   青岛大学党委保卫部、安全管理处    版权所有

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