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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期间中心校区安全管理的通知
2010-10-26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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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校内举办活动,要根据《青岛大学大型活动及学术活动报批制度》(青大党办字[2005]8号)严格报批。经批准的活动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安全保卫措施,并到保卫处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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