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2)117号】精神,保卫处于11月20、21、22日三天,对后勤集团膳食中心的150余名工作人员和实业公司的30余名员工、业主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及模拟灭火的业务培训。培训期间,保卫处工作人员结合火灾案例,从火灾发生的原因、如何预防火灾和消除火灾隐患、火灾发生后采取的应急措施、疏散逃生以及灭火器的使用等方面做了生动详细的讲解。通过培训,提高了参加培训人员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增强了各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素质。
通知要求:一、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当前,我省已进入冬季火灾高发期,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量大量增加,导致火灾发生的因素大幅增多,冬季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对分管领域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将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认真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进行部署推动。各部门、各行业主管单位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落实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抓好火灾预防,全力整治火灾隐患,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地要扎实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在紧抓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易燃易爆单位等消防安全重点的同时,将“户籍化”管理范围向一般单位特别是“九小场所”延伸,实施动态预警监管。全面掌握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和管理情况,并建立详细的工作、信息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针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商业密集区、施工工地、“三合一”建筑、“九小场所”等消防“乱点”和监管难点,加强综合治理,打击涉及消防领域的非法生产和违章行为,严防小场所发生大问题。对排查发现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严重消防违法行为,当地政府要挂牌督办,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从严整治,并督促落实整改计划、措施和责任,年底前全部整改完毕,逾期未改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要落实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工作机制,实行有奖举报,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三、继续强化消防基层基础建设。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1] 4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2] 18号)和《山东省“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将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内容,进一步完善考评和问责机制。要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以乡镇(街道)、村庄(社区)及社会单位为单元,逐级划分消防监管网格,明确监管责任人员和监管职责,强化工作落实,构建群防群治的工作体系。各监管部门要健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设工程,相关部门不予审批;要加大对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各类“先天性”火灾隐患。要加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及多种形式的消防力量建设,满足消防工作需要。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加强消防法制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基层组织要会同公安消防机构,认真组织好《山东省消防条例》确定的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推动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作。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要积极开展公益消防宣传;要通过发布公告、张贴公益广告、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向人民群众发布防火警示、提示信息,宣传普及消防常识。要分期分批组织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保安员、消防志愿者、乡镇和村“两委”负责人的培训,提高消防工作水平。要督促指导社会单位进一步加强消防教育演练,提高单位和群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全面增强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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